上海市康复医学会优秀医师奖、优秀治疗师奖评选办法
各单位:
近年来,全市康复医疗系统广大工作者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康复医疗工作指导意见,奋发进取,扎实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忠诚为上海市康复医疗事业服务的优秀医师和优秀治疗师,为全市康复医疗事业取得快速发展作出了贡献。为进一步树立全市康复医疗系统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调动广大康复工作者的积极性,经上海市康复医学会决定表彰一批全市康复医疗系统优秀医师和优秀治疗师。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在弘扬医德为本,助残扶弱人道主义的职业道德方面事迹突出,医德医风堪称楷模;
2. 热心支持本会建设、学科发展,并为上海市康复医学会会员;
3. 对学会做出一定的贡献: ①为康复医学会搭建学术交流平台,主办或承办国际学术会议、全国学术会议、省级学术会议和各专业委员会学术会议; ②为本学会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③推动本市康复医学的发展。
4 优秀医师奖评选者需从事康复医学相关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优秀治疗师奖评选者需从事康复治疗相关工作,并取得康复治疗师资格。
二、评选及推荐程序
1.推荐形式为:①已成立的上海市康复医学会各二级专业委员会;②单位推荐;③专家推荐。
2.书面报送材料为:①《优秀医师奖推荐表》或《优秀治疗师奖推荐表》3份。②主要先进事迹
(300字)3份。③25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3份。(推荐表及评选办法可在上海市康复医学会新闻公告
网(www.armsh.org)栏目中下载、打印表格,不要手写。先进事迹另附页)。④三张近期1寸彩色照片,
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其中1张请务必贴在推荐表上)。
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hrmkj@163.com 上交纸质版材料地址:上海康复医学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上海市延安西路221号2号楼6楼,邮编200040。上交纸质版材料截止日期:2012年8月13日。
4. 上海康复医学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对报送的“侯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上海康复医学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优秀医师奖”和“优秀治疗师奖”。
5.评选工作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表彰奖励方式
上海市康复医学会对“优秀医师奖”获奖医师授予“上海市康复医学会优秀医师奖”称号,上海市康复医学会对“优秀治疗师奖”获奖康复治疗师授予“上海市康复医学会优秀治疗师奖”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上海康复医学科技奖励 工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


